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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-第03章-维泰利斯先生的(3/5)

人也把我买下带走吗?啊!巴伯兰妈妈,巴伯兰妈妈啊!

多么不幸,她不在这儿,无法保护我。

假使我有勇气,我一定会说,昨天晚上巴伯兰还责备我是皮包骨的瘦鬼呢,嫌我的手脚太细弱。但我懂得:这样插嘴毫无用处,只能招来灾祸。因此,我默不作声。

“这样的孩子,一手可以逮一打。”老人说,“说句实话,这是个城里的孩子,因此干庄稼活肯定不行。您让他驾牛犁地试试,看他能干多久?”

“十年。”

“顶多不超过一个月。”

“可您瞧瞧他呀!”

我站在桌子的一头,在巴伯兰和老人之间,被他们推过来推过去。

“这样吧,”老人说,“不管怎样,我要他了。不过,听着,我不是买他,我向您租,每年给您二十法郎。”

“二十法郎?”

“已经是高价啦,我先付款,您可拿到四块漂亮的面值一百苏①的大洋,还可以即刻把他摆脱掉。”

① 苏,法国辅币名,二十个苏等于一法郎,即五生丁。

“我如果留着他。孤儿院每月给我不止十个法郎。”

“价钱多少,我清楚。七个法郎也好,八个法郎也罢,可您还得养活他。”

“他将来能干活。”

“要是您觉得他能干活的话,您就不会想把他打发走。人们从孤儿院领走孩子,并不是为了得到抚养费,而是为了叫他们干活,使他们变成替人赚钱而不拿钱的人。还有,他如果能为您做事,您会把他留下的。”

“不管怎么说,我每月都可领取十个法郎。”

“相反,要是孤儿院不把孩子给您而给了别人,那您就什么也得不到了.您跟我做交易,那就不用有这个顾虑,只要您把手伸过来就行了。”

老人往口袋里摸了摸,掏出应钱包,从中取出四枚银币,噹噹响地往桌子上一摊。

“您想想,”巴伯兰嚷了起来,“这孩子总有一天要找到父母的。”

“那有什么关系?”

“抚养他长大的人定有重赏,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,我才不多管闲事哩!”

“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,我才不多管闲事哩!”巴伯兰这句话使我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厌恶感。多么刁钻的人哪!

“正因为您现在对他父母已不抱希望,”老人说,“您才把他赶出门外。再说,他的父母万一露面,他们去找谁?当然找您,而不是找我,对不对?他们并不认识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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